最近比較偷懶,都只有轉發何立安老師的怪獸講堂。前天,被我看到了一位有數十萬追蹤的物理治療師網紅所發的影片,所以我也要趁機來蹭一下熱度。
https://youtu.be/nFQAZEL2UWw
影片主要分為兩個部分。第一個部分是說醫生開的止痛藥以及電療等等儀器治療的復健,對於常見的筋骨酸痛是無效的,而物理治療師執行的徒手治療和運動治療,才是真正的有效。甚至控訴醫生開立這種無效復健治療,只是為了想從健保印鈔票。接著就引出第二部分,有關於先前物理治療師法的修法,指責醫生為了自身利益而阻擋修法,妨礙了物理治療師能真正的幫助病人。
先從第一部分。儀器治療的效果也許不如大家想像的那麼有效,但如果要說是「無效」或是「廢鐵」,未免也太過偏頗而武斷。下面這篇文章就是有關各種儀器治療的介紹。
The Role of Therapeutic Modalities in Surgical and Nonsurgical Management of Orthopaedic Injuries
https://www.medscape.com/viewarticle/886503
(要先註冊登入Medscape才能看得到全文)
如果只是想靠吃藥,或是靠儀器治療的敷一敷電一電震一震,而不搭配其它積極主動的治療,當然效果就不好。但是,也不要抹煞了藥物和儀器治療的止痛和促進恢復的效果,如果沒有先幫病患減輕疼痛,有時甚至連徒手或是運動治療都做不了。所以要依據病患的病因跟恢復狀況,選擇合適的治療來搭配,才是最合理而有效的。
另外,影片中提到徒手和運動治療健保沒有給付,這個部分是錯誤的。其實徒手和運動治療健保是有給付的 (如附圖,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),但是點數非常的低,所以考量人力和時間成本,一般健保復健多半不會安排執行。那如果收自費呢?根據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8條規定「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本保險所提供之醫療給付,除本法另有規定外,不得自立名目向保險對象收取費用。」所以在健保特約醫療機構提供自費復健治療,其實有違法的疑慮。因此如果想要接受徒手或運動治療,多只能找非健保特約的自費物理治療所。
黑完醫生只會無效醫療和從健保印鈔票之後,接著第二部分就是之前物理治療師法修法的爭議。目前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規定「物理治療師執行業務,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、照會或醫囑為之。」修法的目的,是希望能夠開放「非治療疾病」的健康促進、運動保健、傷病預防等等方面,無需先經醫師診斷,就能直接由物理治療師執行相關業務。這方面我是樂觀其成。
但是,影片中將物理治療師獨立執業困難,無法發揮徒手和運動治療專業的原因,歸咎於需要先取得醫師的診斷或醫囑才能執行治療,這就太過牽強。以台灣醫療普及的程度,要拿到醫師開立的診斷書相當容易,我自己就開過好幾次這種要求去做自費物理治療的診斷書。獨立執業的門檻在於病患對自費治療的接受度,就算不需要醫師診斷就能直接執行治療,難道病患就會因此而大幅接受自費治療嗎?
最後,疼痛的原因相當複雜,除了姿勢不良、拉傷發炎、筋膜緊繃或肌力失衡等等軟組織的問題外,其實最重要的是要先排除感染、骨折、腫瘤、自體免疫等等疾病。對於各種疾病的鑑別診斷,我想還是醫師比較有足夠的訓練。影片中很驕傲的宣稱解決了醫師長期無法根治的疼痛問題,但現實中我也看過被物理治療師延誤診斷和搞爛的病患。醫療是團隊合作,互補不足,希望能良性配合,達到病患、物理治療師和醫師三贏的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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